芜湖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凯发国际ag
各县市区统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各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必须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抽查办理结果上报省统计局。
现将《芜湖市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对照市局抽查工作方案,于10月15日前完成本县市区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芜湖市统计局
2021年5月13日
芜湖市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加大市统计局直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芜统〔2017〕5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芜统法〔2021〕1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主要内容
(一)县市区统计机构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二)乡镇(街道、园区)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
(三)抽查相关专业重点指标的统计数据质量(参见附件)。
二、抽查对象确定
(一)确定2个县市区作为“双随机”抽查地区,重点是近年来未被市级以上统计机构抽查的县市区。
(二)执法检查组在被抽查县市区统计机构领导和统计法制负责人见证下,每次双随机现场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园区)作为抽查对象。
(三)根据工作需要,每次双随机从抽中的2个乡镇(街道、园区)随机抽取20户一套表企业和和5个投资项目,如2个乡镇(街道、园区)的企业数和投资项目数少于抽取数,全部企业和投资项目作为检查数,少于检查数的部分,再随机抽取其他乡镇(街道、园区)补充,直至达到检查数。
三、抽查人员确定
(一)市局执法监督局按照相关规定成立执法检查组,提出执法检查组组长和组成人员报市统计局领导审定。
(二)根据抽查专业需要,市局从全市的统计执法骨干中随机抽调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检查地区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参加检查。
四、抽查方式
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将全程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进行,并根据工作需要与市市监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五、抽查时间安排
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附件: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1 |
规模以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 |
4 |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
营业额 |
5 |
资质内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7 |
规模以上服务业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 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8 |
能源 |
煤炭消费量合计、电力消费合计等主要能源消费量指标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10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