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统计局新闻发布会管理办法-凯发国际ag

发布时间:2019-03-04 16:56信息来源: 芜湖市统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确保统计工作、数据信息及重大普查成果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芜湖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统计新闻发布会时间及地点

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每季举行一次,季度一般于季后月底前举行,年度一般于次年元月底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地点由市政府公开办指定。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季(年)度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析经济运行主要特点,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解读,现场接受媒体采访。

三、新闻发言人

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委派分管局领导对外发布;根据发布内容需要,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也应参加发布会,并现场解答媒体提问,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解读。

四、新闻发布审批流程

全市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由综合科撰写新闻发布稿,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新闻发布会纪律及组织保障

1.新闻发布会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发布内容真实可信。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2.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单位落实、会场协调及会后采访等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公开办统一安排,局综合科负责联络。

3.发布会后,各相关科(室)对媒体报道及相关舆情进行监测,收集相关情况汇总报综合科备案。重大舆情需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科负责解释。